工业厂房鉴定和检测内容
根据向工业厂房的工程技术鉴定(包括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项目,95%以上的固定项目都是以解决安全性(包括整体稳定性)为目的,同时要注意适用性和耐久性。必要的鉴定包括工程事故的处理或满足技术改造、增加产量和产能的需要,以及抗震加固,其中有些需要解决安全性和耐久性问题,以保证工业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只有不到5%的工程项目评估只是为了解决结构的裂缝或变形等适用性问题。因此,工业建筑鉴定可分为可靠性鉴定和专项鉴定。与常规的可靠性鉴定相比,专项鉴定更深入、更详细、更有针对性,针对现有结构的特殊问题或根据预定的要求(包括结构剩余耐久性的评估等。).
1.工业厂房的可靠性评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计划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发生灾害或事故时;
(5)有严重质量缺陷或严重腐蚀、损坏和变形。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议进行可靠性评估:
(1)在使用和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和鉴定时;
(2)需要全面、大规模维护时;
(3)需要掌握结构可靠度水平的其他情况。
3.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只是局部的,不影响整个建筑和结构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一)对结构的维修和改造有特殊要求时;
(2)结构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性时;
(3)当结构的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当结构有明显振动影响时;
(5)当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当结构遭受一般腐蚀或其他问题时。
估价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或结构的整体或相对独立的估价单元,也可以是系统或结构。独立评估单元是指根据待评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结构体系、结构特点和布置,可以独立进行可靠性评估的部分。每个区段称为一个鉴定单元,以建筑物变形缝划分的一个或多个区段作为一个或多个鉴定单元。系统包系统,如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屋面系统、柱系统、吊车未洗子系统等。结构是指各种承重结构或结构构件。
工程鉴定实践表明,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需要明确鉴定希望达到的等级界限。目标使用寿命的确定,应基于工业建筑的历史、目前的技术状况和未来。(泰安市工业厂房鉴定和检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