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29841843
公司新闻

郑州市户外广告标志检测办理

发布时间: 2023-08-16 15:31 更新时间: 2024-06-07 08:20

郑州市户外广告标志检测办理

关于郑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

DM_20230815142329_001

三、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标志,是指设置、张挂在公共场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的商业宣传和公益宣传标牌、招贴及其他媒介物等。

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的管理工作,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其所属的稹公安、工商、规划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的管理工作。

五、户外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应当遵循整洁美观、牢固安全、设计规格、色彩造型及悬挂方式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外观造型相协调的原则,符合城市美化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必须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标准,保证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5fbb416b31e1faba97d3a67705670b8

    润诚建筑安全检测单位,欢迎致电咨询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

联系方式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国家大学科技园Y23号楼5楼
  • 电话:13629841843
  • 联系人:陈先生
  • 手机:13629841843
  • Email:13009890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