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程序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测,以确定其结构安全性。一般来说,鉴定包括检查建筑物的外观、结构、屋面、窗户、门窗、墙体、结构构件、地基和基础等。由于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除涉及结构现状和图纸资料外,还涉及房屋建筑使用条件、使用环境、场地环境等因素,所以,应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查与检测。
一般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检测过程: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一般房屋应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结构安全使用性评定。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存在上述情况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程序依次如下:
1、受理委托:依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通过检测、鉴定并出具的数据和结论在报告中都要准确表达。
既有建筑现场检查和检测的目的是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提供可靠的结构参数,其现场检测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应根据资料完整性和现状损伤状况采用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资料不全或与实际不符合的应全面检测,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提供可靠的结构参数;对于现状损伤的部位应重点测量,为确定损伤的原因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因此,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将鉴定房屋建筑的现状初步区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三种状况。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根据所鉴定房屋建筑图纸资料的有效情况和房屋建筑的现状情况和房屋建筑功能的重要性分为三类,主要是体现现场检测和鉴定区别对待的原则。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新建工作的施工质量检测是根据检验批的构件数量确定抽样数量和在该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主要是确定施工质量的一致性和是否满足设计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使用一段时间后的既有建筑,其影响结构安全和适用性问题会反映在结构的变形、损伤上,而且既有建筑的检测是为了提供结构安全性与抗震鉴定的结构损伤程度和结构分析参数,因此对受力比较大和出现损伤及损伤严重的部位应仔细检测和多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