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危房鉴定方法 陕西房屋鉴定单位
危房鉴定方法有哪些-危险房屋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在房屋危险情况的综合评定中,房屋危险性鉴定一般需要根据受检房屋整体的地基、结构构件损坏程度的危险性作为基础,再结合房屋使用情况、房屋周边环境以及房屋结构损坏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房屋当前的危险等级。
危房影响居住者的身体健康:由于危房本身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如墙体开裂导致室内渗水;屋面漏水导致地面潮湿;屋顶漏雨造成墙壁潮湿发霉等等。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下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的会导致人体疾病发生。因此对于危房必须及时进行检测鉴定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由于房屋的严重破损和老化等问题使得建筑物不能正常发挥其使用功能。例如:在地震灾害中,如果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已经严重受损的话那么它就不能起到抗震作用从而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再例如:当房子出现倾斜的时候它也不能够起到支撑作用从而导致整个建筑的倒塌等等问题都会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按照危房鉴定标准规定,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是否危及相邻房屋或周边人员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一、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不会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二、整体拆除房屋。适用于整幢已处于危险状态且无修缮价值,必须拆除的房屋。
三、观察使用。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
四、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西安市危房鉴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