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老旧房屋建筑安全检测 三方安全检测单位:老旧建筑出现安全事故无非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遇到了超过设计设防的自然出害,二是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针对设计可预期的自然灾害,采取的措施是预防和抵抗,何避免质量事故是政府管理及建筑行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重点。每一次工程事故的背后,会发现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中某些环节存在疏诵和失误。我国早期工程建设存在重物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因此,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安全管理需要政策、法规、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持和保障,以及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对老旧建筑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针对不同的类别规定检查要求、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以及实施的主体。
1.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主要以目测和观察为主,检查的责任和实施主体是建筑的实际使用者或实际管理人。检查的内容是日常生活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如裂缝、变形、剥落、渗漏、异常声响等。
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如拍摄照片或文字记录,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2.定期检查和排查
定期检查的责任主体是法定责任人、物业、社区或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等,以房屋外观的破坏程度和破坏数量为主,通过观察和经验判断等手段,辅助以裂缝卡、卷尺、锤子,凿子、螺丝刀、吊锤等简单方便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核查设计施工资料,根据工程经验对单个建筑物进行评估。
排查是为评估房屋建筑受损或灾后的结构危险性而进行的快速的检查和评价工作,以定性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多用于成片房屋或灾后群体房屋的评价。检查内容包括裂缝、变形、剥落、渗漏等,建筑所处环境和使用条件、日常检查和维修记录等。根据快速排查 检查结果,将建筑状况划分为:基本完好(含完好)、 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倒塌五个等级。
定期检查以排查导则为基础,分别从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及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着手,同时也要了解建筑物使用功能是否有改变,是否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安全性宜根据是否有不均匀沉降、房屋的倾斜以及上部结构的裂缝分布等进行评价: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应根据构件的裂缝、结构的整体性、变形及 截面损伤等进行评价。